转发市教科所关于2008年台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:
为认真做好2008年台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各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根据台教科所[2008]2号通知精神,认真做好所属县(市、区)的论文评审推荐工作,并于4月25日前将参评论文交台州市教科所,逾期和超出限定篇数不予受理。
2.经物价部门同意,本次论文收取评审咨询费50元,以市教育学会名义开具发票并纳入财政专户,所收费用主要用于论文评审活动开支、论文集装订费等。
3.本次论文评比评审程序公开,具体见《关于举行台州市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的通知》(台教科所[2008]2号)中的评比办法。
主题词:教育科研 论文 评奖 事项
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11日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