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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方案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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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方案(试行)的通知

 

各乡镇(街道)学校、直属学校、民办学校:

路桥区教育局教研室经过反复讨论,广泛征求各方意见,研究起草了《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各校,请认真贯彻执行,并请及时将试行情况反馈给区教育局教研室。

 

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方案(试行)

 

为了进一步落实路桥区教育局“一个中心、二个行动”的基本方略,切实贯彻路教教2009[1]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基本思路

面向全体,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,关注开设的所有学科,注重考查体现素质教育的基本要义,关注学生生命成长,强调过程性和终端性评价相结合,强调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。

二、监控形式

采用学校自主组织和教研室随机抽测相结合的办法。

三、监控实施办法

小学质量监控

㈠监控范围。现开设的全部课程。分为三个板块,第一板块:语文、数学;第二板块:科学、品德与社会(品德与生活)、英语;第三板块: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综合实践。  

㈡学科分值。各学科总分均为100分。

㈢抽测安排。

学 期

抽测年段

抽 测 学 科

抽测对象

第一学期

一至五

年级

语文 数学(任抽一门学科)

部分学生

科学 品德与社会(生活) 英语(部分学科)

音乐 美术 体育和综合实践等(部分学科)*

第二学期

六年级

语文 数学(任抽一门学科)

全体学生

科学 品德与社会 英语(部分学科)

部分学生

音乐 美术 体育和综合实践等(部分学科)*

说明:

1、体育抽测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10分,体能测试60分(40050×8往返跑任选一项,20分;50、立定跳远、跳绳任选一项,20分;坐位体前屈、掷实心球、仰卧起坐任选一项,20分),技能测试30分(一类:基本体操;二类:跳跃;三类:武术;四类:球类;五类:技巧。以上五类中由教研室任选二类,每类项目按《体育》课程标准执行)。

2、音乐测试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40分,技能测试60分(选唱歌曲10分,必唱歌曲50分)。

3、美术项目:现场命题作画。

㈣监控数据处理。

1.以镇(街道)中心校(含所辖完小)为单位,把成绩分为ABCDE五档,各档人数分配如下:

A档:从最高分开始下浮10分,全部归为A档;如该档内人数不足15%,则取足15%,但最低分不得低于80分。

B档:从A档的最低分开始下浮10分,全部归为B档;如该档内人数不足25%,则取足25%,但最低分不得低于70分。

C档:从B档的最低分开始下浮20分,全部归为C档;如该档内人数不足30%,则取足30%,但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。

D档和E档:剩余部分,按5:1的比例分别归为D档和E档。

说明:如各分数档最低分出现并列,全部归为上一档。

2.数据应用

全体学生参与抽测的学科成绩,用于路桥区质量评估计算P值。

部分学生参与抽测的学科成绩,用于学科质量分析。

初中质量监控

监控范围。现开设的全部课程。分为两个板块,第一板块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科学、社政;第二板块:体育、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综合实践活动等。

学科分值。第一板块:社政100分,其余均为120分;第二板块均为100分。

抽测安排。

学 期

抽测年段

抽 测 学 科

抽测对象

第一学期

七年级

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政(任抽一门学科)

部分学生

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综合实践等

(任抽一门学科)

第二学期

八年级

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政(任抽一门学科)

部分学生

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综合实践等

(任抽一门学科)

说明:

1、体育抽测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20分,体能测试50分(一类:8001000任选一项,20分;二类:掷实心球、仰卧起坐〈女〉、引体向上〈男〉任选一项,15分;三类:50、立定跳远、跳绳、篮球运球、足球运球、排球运球任选一项,15分),技能测试30分(一类:基本体操;二类:技巧;三类:球类;四类:跳跃;五类:武术。以上五类中由教研室任选二类,每类项目按《体育与健康》课程标准执行)。

2、音乐测试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40分,技能测试60分(选唱歌曲10分,必唱歌曲50分)。

 

3、美术抽测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30分,现场命题作画70分。

4、信息技术项目和分值:理论知识30分,技能测试70分。上机测试。

㈣监控数据应用和处理。

全体学生参与抽测的学科成绩,用于路桥区教学质量P值计算。具体参见路教教2009[1]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。

部分学生参与抽测的学科成绩,用于学科质量分析。

四、其他

1.学科抽测工作,由教研室组织,各校配合;非抽测学科,各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组织,但测试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教研室期末工作意见,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报教研室备案。

2.第一板块抽测(六年级第二学期除外)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,集中阅卷;第二、三板块抽测略早于第一板块。

3.本方案解释权属路桥区教育局教研室。

4.本方案自二〇〇九年六月开始试行。

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9年06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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